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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电路板行业将面临越来越大的环保压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03  浏览次数:704
三、污染物排放要求
从笔者近几年接触印制电路板行业来看,印制电路板行业正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在整个行业内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并加紧研发全加成或半加成等最新技术,致力于通过工艺优化彻底减少主要污染物的排放,但这是一段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整个行业仍有一定的排放。鉴于此,又考虑到我国的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排放废水、废气的环境管理和监督,一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79—1996),这两个标准只是综合性的排放标准,未能有效体现电子产品制造业的污染特征和污染控制技术水平。为规范和加强电子产品制造行业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和监督,促进电子信息产业的健康可继续发展,国家环保总局在对国内外电子产品生产、废弃电子产品处理、有关法规标准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子元件》等相关标准,并分别于2008年6月和7月向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
《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子元件》(征求意见稿)中对电子元件的定义是:指电子电路中具有某种独立功能(对电路中电压和电流进行控制、变换和传输等)的单元。一般包括:电容器、电阻器、电位器、电感器、电子变压器、控制元件、电子敏感元件、传感器和印制电路板(印制电路板)等产品。从此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印制电路板行业需执行此排放标准。与以往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79—1996)相比,《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子元件》(征求意见稿)限值更加严格。如《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子元件》(征求意见稿)要求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的总铜全部按0.5mg/L的要求排放,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对企业的排放标准分为三个等级,只有执行一级标准的企业需按总铜0.5mg/L的要求排放,而执行二级、三级标准的企业分别按1.0mg/L和2.0mg/L的要求排放。具体各个指标限值要求情况见表一.doc所示
1 《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电子元件》(征求意见稿)与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对印制电路板行业第二时段排放限值对比表
序号
污染物项目
《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子元件》(征求意见稿)排放限值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对印制电路板行业第二时段排放限值
现有企业
新建企业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6~9
6~9
6~9
6~9
6~9
2
悬浮物
70
50
60
100
400
3
化学需氧量(CODCr)
100
80
90
110
500
4
总氰化物
0.2
0.2
0.3
0.4
1.0
5
氟化物
10
10
10
10
20
6
石油类
8.0
5.0
5.0
8.0
20
7
氨 氮
10
5.0
10
15
---
8
总 氮
20
15
无要求
9
总 磷
0.5
0.5
要求项目不一致,不做比较
10
总 铜
0.5
0.5
0.5
1.0
2.0
11
总 砷
0.5
0.3
0.5
12
总 铅
0.1
0.1
1.0
13
总 镍
0.5
0.3
1.0
14
总 银
0.1
0.1
0.5
备注:1) 现有企业: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电子工业电子元件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
2)新建企业: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电子工业电子元件建设项目;
3)2002 年1月1 日起建设的项目水污染物的排放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第二时段标准值。
从表1可看出,对新建企业,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相比,几乎所有的指标要求全部更加严苛,也就意味着后续所有的新建印制电路板生产企业必须保证废水处理效果一流,才能通过审批。而对现有企业,总镍的要求从原有的1.0mg/L降低到0.3mg/L、总银的要求从原有的0.5mg/L降低到0.1mg/L、总铅的要求从原有的1.0mg/L降低到0.1mg/L,对新建企业来说,这些污染指标只有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工艺及过程控制才能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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